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文洁)近日,新桥镇五星村一村民遇到烦心事,她家有棵约130年树龄的榆树,不久前这棵古树伸到隔壁邻居家上空的枝干被邻居“截肢”了,原本冠形优美的古树变成了“残疾树”。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靠近宅基地界线的古树因枝繁叶茂惹来“杀身之祸”、引发邻里矛盾的事件并非个案。我市对古树名木都进行了挂牌保护,擅自修剪古树、向古树灌注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市林业专家周祥锋介绍,近年来,市民保护树木尤其是古树名木的意识增强,多人向市林业部门反映,自家古树因枝叶伸到邻居家影响采光、建房等原因,被邻居擅自修剪或损毁。今年3月15日起国家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包括: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树名木上刻划、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等,攀爬古树名木;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一旦有这些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等处罚。其中,过度修剪枝干、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林业局提醒市民,一旦遇到古树名木影响采光、建房等问题,可拨打市林业局热线电话84894918,由专业人员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的修剪等措施,切不可擅自处理,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