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很馋炒猪肝。一是因为我本来就爱吃猪肝,二是因为书里写炒猪肝实在是太妙了。主角卖完了血,人还活着,钱到了兜里,这时来上一盘炒猪肝,温上一点儿黄酒,我作为旁观者,这炒猪肝仿佛就是我的安心药,能品出点格外的滋味。
究其原因可能是重复某种行为所带来的仪式感,一旦有了仪式感,再平常的炒猪肝也被提升到精神层面,成为一个寄托,这样的心路历程相信大多数人都曾有过。小说中卖血之前的喝水,卖血之后吃炒猪肝,不断地在同中有异的场合下反复刻画,把喝水、吃猪肝和喝黄酒变成了与卖血这件关系到全家身家性命的大事联系在一起,以至于许三观最后一次去卖血,就是因为“我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至此,余华成功地将卖血与吃炒猪肝等事情联系在一起。
同样与卖血联系在一起的还有许三观人生中的一些大事,可以说,卖血勾连起他的一生。为了结婚卖血,为了让挨饿的儿子和老婆吃顿好的去卖血,为了一乐打破别人的头要赔钱去卖血,为了弥补被自己占了便宜的林芬芳卖血,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吃饭去卖血,为了给两个下乡的儿子补补身子卖血,为了给一乐治病一路从家里卖血卖到上海,总算救活了儿子。每一次卖血背后,都是许三观面临困境时的挣扎和抉择。
一开始看书还觉得许三观所在的时代离我们太遥远,没什么代入感,但看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也一次次渡过难关,在书中靠的是“血”,是“力气”,是“命”。书的最后,许三观老了,孩子们都安家立业了,想起从前,他想,这辈子都没为自己卖过一次血,所以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再去胜利饭馆吃一份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但是被新来的沈血头说他老了,看不上他的血了。许三观崩溃了,边走边在街上哭了起来。他伤心的不是沈血头看不上他的血,而是在担忧以后家里再出什么事,他也不能去卖血救急了。
万幸的事,许三观还是吃到了炒猪肝配黄酒,而且还是三碗,他的妻子许玉兰掏出兜里所有钱给他买了三碗猪肝并温上黄酒。真好,不用卖血也可以吃到了,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还是穿插着一些幸福。
现在我们的幸福是很多的,但每天也会面临不一样的问题,不一样的困境,或大或小。此时,一些仪式感所联系起的生活小事便可能成为支撑我们生活下去的动力。
在时代的洪流冲击下,余华还是给我们带来了些柔软的思考。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都不应该放弃生活的可能,无论怎样艰难,也要始终保持对生活的热爱和信仰。
(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