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永杰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日期:12-31
(2024年12月30日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靖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杰同志辞去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褚雷同志辞去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史亚萍、杨美娣同志辞去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高健、沈凯军同志辞去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靖江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靖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