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9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靖江国寿推出 农村保洁员意外伤害保险

日期:12-11
字号:
版面:第A04版:中国人寿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国人寿靖江支公司(简称“靖江国寿”)积极履行保险央企责任担当,推出农村保洁员意外伤害保险。

  (一)保障对象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聘用的保洁员,以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上报的名单为准。

  (二)政策指引

  1.意外伤害身故或猝死定额补助:保障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180天内身故,给予其家人一次性补助。其中年龄≤60岁,补助6万元;年龄>60岁,补助3.6万元。工作中发生意外猝死,一次性定额补助3万元。意外伤害身故和猝死补助不兼得。 

  2.意外伤害残疾比例补助:保障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180天内被鉴定为伤残,根据残疾程度比例补助,最低补助3600元;伤残鉴定参照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3.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障对象在已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因意外伤害产生的符合参保地区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和其他相关部门医疗费用补偿(医疗救助、保险理赔)后,对剩余部分再次进行适当补偿。其中年龄≤60岁,补偿限额6000元;年龄>60岁,补偿限额3600元。

  4.意外住院生活补助:保障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补贴一定的护工费。其中年龄≤60岁,补助60元/天;年龄>60岁,补助36元/天。单次住院(含间隔不超过30天的同一原因住院)补贴不超过90天,全年不超过180天。

  (三)理赔须知

  发生保险事故,申请人携带理赔申请书(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病历、出院记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和结算单等(如身故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意外伤害死亡证明或猝死证明等;如意外伤残需提供残疾的鉴定报告。)到中国人寿靖江支公司(骥江路318号)一楼柜面申请理赔或拨打电话0523-84815939(工作时间)联系工作人员。(张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