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28日,靖江城解放。1月29日,靖泰县党政机关及县独立团举行入城仪式,广大群众夹道欢迎。中共靖泰县委、县政府及所属机关,相继入城办公。县委一面派出宣传队宣传党的政策和法令,一面派出工作组接管国民党的县党部、县政府及经济委员会、地方法院、公安局、银行、邮局、报社、学校等单位。为加强城镇管制,迅速建立新的秩序,靖泰县委成立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县警备司令部。5月,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政权建设新形势的需要,中共苏北区泰州地方委员会、苏北行署泰州专员公署决定:撤销中共靖泰县委员会,建立中共靖江县委员会;撤销靖泰县政府,成立靖江县政府。同时,泰州地委、泰州专员公署对靖江辖区作出调整,广陵、曲霞、蒋华3个区划归泰兴县,季家市、西来镇划归靖江县。区划调整后,靖江县划分为城区、西来、长安、柏木、八圩、孤山、季市、侯河、东兴、太和共10个区,有7个区属镇、115个乡、917个村。靖江人民从此在中共靖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踏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道路。
靖江解放初期,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亟须打破旧政权留下的保甲制,建立一套新型的社会管理制度。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即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工作重点在人口集中的城镇。1949年8月,靖城公安分局首先在靖西镇试点,普查人口,编组户口,登记造册,后在全县推广。1950年,全县经户籍普查,登记住户9.85万户、37.8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5万人。1952年,靖城、季市居民建立户籍卡。
1953年,靖城、季市、八圩、新港对居民、船(渔)民分别制发居民户口簿和船民户口簿。户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加强社会治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建立新型社会管理制度的同时,新生的人民政权开展了一场剿匪肃特的斗争。刚刚解放的靖江县城,社会环境尚待安定。国民党当局仓皇南逃时,留下的散兵游勇、潜伏特务与社会邪恶势力相互勾结,组成各种反动团伙,从事反革命破坏活动。1950年3月,中共靖江县委贯彻中央指示和泰州地委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县公安力量开展剿匪肃特工作。县公安局先后侦破现行匪特案13起,逮捕归案65人,缴获大量武器弹药,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最高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靖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土地改革尚未完成,人民群众还有待充分发动,实行普选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因此,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靖江以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来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从1949年10月至1953年4月,靖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举行四届五次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中共靖江县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重大政治运动,推动各项工作蓬勃开展。这对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团结教育各阶层人民,确保中共靖江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摘自《靖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