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智力残疾分级见表1、表2。
表1 智力残疾分级
级别智力发育水平社会适应能力发育商(DQ)智商(IQ)适应性行为WHO-DASⅡ分值0~6岁7岁及以上(AB)18岁以上一级≤25<20极重度≥116分二级26~3920~34重度106~115分三级40~5435~49中度96~105分四级55~7550~69轻度52~95分
表2 智力残疾分级(续)
适应行为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全部生活需他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需他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能参与一些简单的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有限的支持,部分生活需他人照料。
轻度——能生活自理,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与人交流和交往,能比较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间歇的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他人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