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高压”推进
日期:06-18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陆环宇 通讯员朱磊)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严查+宣传+源头管理”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据统计,今年6月1日至16日,全市共查处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258起,其中,逆行406起,违法载人318起。
“骑电动自行车出门,驾乘人员第一件事就是把安全头盔戴好,骑车时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成年人不能带。”6月15日晚上8点,在兴业路与中洲路路口附近,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成年女子,被民警拦下。经民警教育,他和后座女子均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5分钟后,一辆红色电动车在南环路与兴业路路口逆行并闯红灯,被民警及时拦下。“你胆子真大啊,红灯你还硬闯,而且还逆行……”“不好意思,我赶时间回家。”“再急的事,也不能拿生命安全当儿戏。”民警对违法行为人钱某进行了现场宣传教育后,将他带至岗亭观看警示教育片,并要求其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电动车出行安全相关内容。事后,钱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接受了处罚,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近期,市交警部门还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把好电动车上路“第一关”。
6月16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各品牌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突击检查。期间,检查人员逐一核实电动自行车商家的销售资质,重点检查进货查验报告、在售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获得情况,并详细核查所出售电动自行车的质量、标牌、合格证、主要技术参数等,查看是否存在销售非标产品、将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和普通电动二轮摩托车伪装成电动自行车进行售卖等违法行为。“请把这批电动车的生产合格证和上牌须知贴在最显眼的地方,让购车者一眼就能看清哪类电动车需要驾驶证……”在城南办事处东进路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内,检查人员提醒店主,督促店主进行了相应整改。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全方位、全时段的整治措施,持续对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同时将不定期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前往电动车销售门店,合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督检查;围绕文明交通主题,积极与全市外卖、快递企业联动,建立警企路面联合劝导、定期违法抄告、媒体集中曝光等机制,联合社会力量共管共治,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