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巡查发现,有不明业主擅自占用我镇丹华村代市水利局管辖的下青龙港长江滩地堆积渣土,该地块为草地、内陆滩涂和水域地类,根据《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作如下公告:
一、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在上述土地上任意倾倒或堆积渣土;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上述土方所有人或管理人将所堆积渣土进行清运,堆积场地恢复原状;
三、土方权利人擅自倾倒渣土属于无权占有,其应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至实际占用期间的土地使用费;
四、土方权利人清运土方的同时,应完成生态修复义务。
请土方权利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义务,否则,土地所有权人将对土方作为无主物进行处置,届时,土地使用费及生态修复、土方清理等相关费用将由土方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