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江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抗战胜利后,及时狠抓新解放区土改和城乡工农业生产,惩奸反霸,建立新秩序。面对蒋介石撕毁国共两党签署的《双十协定》和《停战协定》,蓄意发起全面内战的局势,县委发动党政军民,一面继续进行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一面积极作好反内战的准备。
1945年8月,县抗日民主政府组织人员接收日伪统治下的县中和励德中学,将其合并为靖江县第二中学,原根据地的靖江中学改称第一中学。9月,县委派出工作队去十圩桥等新解放区,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是月,中共靖江县委和县抗日民主政府召开县参政会驻会委员会议,讨论惩办汉奸、恢复和发展工商业、评定物价和组织物资供应、赈济饥民、汇兑抗币、开办师范和中学、动员作好反内战准备等问题。会后,成立县惩治汉奸委员会,领导和发动群众开展惩奸斗争。9月28日,首先将扛白旗迎接日军进城、担任伪职期间罪大恶极、靖城收复后拒不自新的汉奸王希山和郭锦文提交人民公审,于体育场召开公判大会,判处王、郭二犯死刑。10月,县公安局于靖江城、八圩港、季家市、新港市、四墩子设立公安分局。
从1945年冬至1946年春,惩奸运动在全县开展。各地逮捕汉奸后,广泛开展控诉活动,清算多年来的血债,人民群众扬眉吐气。至1946年5月,全县共惩处汉奸700人(枪决66人、判刑29人、监督改造265人、剥夺公民权340人),另有198人向民主政府悔过自新。惩奸运动严惩了一批罪大恶极、人民痛恨的汉奸和恶霸,基本清除了日伪的残余势力,提高了人民群众与封建势力和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靖江城收复后,从1945年8月26日至12月31日,在短暂的一百多天“和平”的日子里,国民党军的骚扰从未停息。9月,驻江阴的国民党第四十九军对靖江沿江地带肆意炮击;10月,多次派小型军舰驶近长江北岸,用机枪扫射八圩港口及其附近村庄,打死打伤群众多人;11~12月间,试探性骚扰更加频繁。
逃亡到江阴的靖江国民党反动人员于1945年8月底挂出“靖江县政府”的牌子,网罗一批逃亡汉奸、恶霸、反动地主及伪军、兵痞等社会渣滓,组建区乡“流亡政府”和武装“还乡团”,伺机渡江“还乡”复辟。
12月31日上午,国民党第四十九军七十九师,在海军舰艇掩护及海军陆战队配合下渡江北犯,于八圩港口登陆。县委得悉后,紧急部署县公安局警卫队维持城内秩序。县委、县政府机关人员和物资迅速转移。县独立团第一、三、四、六连及特务连沿八圩港两侧向南阻敌。双方于高桥附近相峙到傍晚,敌撤至八圩港宿营。次日上午,国民党军队继续沿靖(城)八(圩)公路北进,遭县独立团沿途阻击,下午2时许才占领靖江城。此时,县政府机关及城区区委、区公所均已安全转移。
(摘自《靖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