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孤寡老人免费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日期:11-18
近日,市公证处公证员缪迎春成功为孤寡老人何某及其扶养人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使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也能够保证扶养人的付出有所回报,达到双方共赢的结果。
老人何某已经90多岁,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离世,她一生未婚,膝下也没有子女。何某某等3位扶养人是老人哥哥的儿子们,是她的亲侄子,跟她的感情一直很好,侄子、侄媳平时轮流照看她的生活。公证现场,何某某等夫妇6人均表示愿意继续照顾老人,双方都希望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方式,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证员缪迎春在听完双方表态并审核过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后,根据双方的意愿为他们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约定由何某某夫妇6人负责老人的生老病死葬等事宜,老人则自愿将其房产、存款等财产遗赠给侄子侄媳们。
记者了解到,为了响应泰州市开展敬老公益活动的号召,靖江市公证处为何某进行了免去了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费用。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遗赠扶养协议能够有效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也为社会大众提供积极的价值引导,因此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成为越来越多老年人考虑“身后事”的方式,希望何某的例子可以给类似的老人们提供一个参考,所有的老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吴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