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最高可奖60万元
日期:10-23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文洁)近日,我市正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实施2023年度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符合条件并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可获得相关扶持资金。
近年来,我市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强化示范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促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稳健发展。
今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政策规定,引导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定“头雁”家庭农场和省定“头雁”示范社申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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