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傅从事井下一线工作共13年时间,5年前办理退休手续。不久前,王师傅咳嗽不止,呼吸频率也明显异常,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王师傅找到原单位要求赔偿,原单位却表示王师傅已退休多年,在其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已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拒绝赔偿。单位的说法对吗?
用人单位认为王师傅退休了就和单位没有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职业病工伤相较于其他工伤,其特点是发现时间相对滞后,因此职工在退休或离职后发现自身患有工伤的情形时有发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当然被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在其办理退休的单位确实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且退休后没有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王师傅符合这两个条件时,其患职业病的情况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
(中国人寿靖江支公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