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婷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农村的书。“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句话让我在看书过程中有了比较深刻的感触。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对书中描述的乡村有着无比的亲切感,仿佛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对土地的深爱是每个农村人刻在骨子里的基因。正如书中描述的“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即使出远门,也要带上家乡的土,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妈妈从农村来到城里,她就喜欢看看周边的土地,甚至捣鼓一些回来放进花盆里,种些葱、蒜。看到一整片荒芜的土地时,她就会感慨:“哎,这么大片地,浪费了。”她对土地的怜惜和依赖已是我不能体会的了,但我试着寻找答案,也许正如诗人艾青在《我爱这土地》中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对土地的眷恋正是思乡情切的表现,是一种情感的寄托。
书中描述城里人对农村人的印象很多时候是“土”和“愚”,例如在马路上听到汽车按喇叭,瞬间慌了手脚,这就会被城里人嘲骂“笨蛋”;又如一些乡下人不识字,被喊“文盲”。但城里人对着苞谷说是麦子,捉蚱蜢时笨手笨脚,又何尝不是他们所说的“愚”。当我们离开农村后,接触到的人和事大有不同,慢慢也会看不惯父母老一套的做法,觉得那是过时的、无意义的,甚至是有些愚顽可笑的。但随着自身经历的丰富,我发觉自己的这种思想,又何尝不是无知的表现。当母亲搬过来和我一起生活后,我越来越发现,她的一些曾经在我看来“愚笨”的做法,却比我所谓的“科学”做法更行之有效。新事物的诞生并不意味着旧经验的无效。
书中还提到,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大家是在熟人堆里长大的,生活上互相合作,彼此天天见面,社会学上称之为“面对面的社群”。熟悉的人可以通过足声、声气、气味,就知道对方是谁。小时候可以从村这头跑到村那头的人家去吃饭,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都可以交流,看着背影都会知道是谁。这些“技能”早已被久居城市的人慢慢遗忘,即使毗邻而居也不互动,情愿保持互不相识的状态,更别提串门了。每个人只生活在自己的社交圈,只耕耘虚拟世界里的朋友圈,现实社会中的人情越来越淡漠,与乡土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思考,什么样的书才能算是好书?我认为一本好书要能够引发读者共鸣,同时又能让读者跳出书中的文字去思考自己的人生。《乡土中国》之于我,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让一个在外漂泊多年的人,以心灵回归的方式回了趟故乡,我的内心是欢喜的。
(作者单位:靖江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