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主体三发力” 探索政府法律顾问新模式
日期:08-19
近年来,为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市司法局锚定目标、按需定制,紧扣政府、法律顾问双主体,准确把握政府法律顾问角色定位,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和“外脑”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服务体系,实现政府法治建设和依法决策水平双提升。
一是双向调查,建章立制,把稳指导之舵。坚持问题导向,向全市12家镇级政府和46家政府单位发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效调查问卷,向全市19家律师事务所发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查问卷,全面摸底调研,厘清问题关键。主动担当,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靖江市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对招标文件公开时间、范围、评标项目和分值作出约束性规定,引导招标单位以投标单位服务实绩为主要评分项目,降低投标报价权重,提高律所人数、党员律师人数、行政案件败诉率、律师执业时间、奖惩情况考量权重。事前预防,联合靖江分会发布《靖江市法律服务行业招投标工作指引》,禁止0价格投标和不合理低价投标,引导律所、法律服务所公平竞争。为避免个人服务局限性,规定律师个人或法学专家原则上不得接受超过五家政府单位的聘请,并首次提出以团队形式服务,提高服务质效。
二是双轮驱动,内任外聘,高扬善任之帆。定准公职律师基调,提高内部实战能力,明确各单位至少一名公职律师作为内部法律顾问,考虑到公职律师尚未实现全覆盖,统一建立公职律师服务平台,以“依申请”和“单位结对共享”两种方式实现,由市司法局合理统筹、按需分派,充分发挥全市53名公职律师力量。抓牢外聘顾问关键,提升对外专业水准,注重吸收法学专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等成为政府法律顾问,按照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提出客观、权威的法律意见,推行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全程参与机制,从源头上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筑起法治防火墙。近年来,政府法律顾问为靖江过江通道建设、张靖皋长江大桥建设等重大事项审核文件42份,参与其他行政诉讼489起,审查文件合法性256份,完成法律服务事项863件。
三是双重审查,以评促管,力挥尽职之楫。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履职档案,包含个人诚信档案、保密档案等,做到“一人一档”,档案中罗列出任职期间的办案数量、败诉率、考核分数等情况,相应情况或数据附上佐证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并将档案内容作为其他单位选聘的重要依据。出台《靖江市政府法律顾问考评办法》,将法律顾问处理问题的及时性、败诉率、出具法律意见的采纳率等列入评分项,以法律顾问自评、服务单位考核,综合确定最终考评分数,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法律服务顾问费用实行基本费用和绩效费用分段支付,基本费用合同生效即付款,绩效费用在合同一年期满时与考评分数挂钩,充分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性,有效避免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情况。(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