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逐一破解收押难题,依法监督看守所收押两名肺结核病犯并将其投送监狱服刑。
罪犯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看守所以陈某患有肺结核不能排除传染性为由不予收押,次日陈某被取保候审。陈某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先后为其预约了三次体检,但陈某均未到场参加且没有主动报告说明原因,法院依法决定对陈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之后检察官多次与法院、公安承办人联系对接陈某交付执行问题,并多次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但仍未能够将陈某收押。
看守所认为,虽然陈某被决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但无法确定陈某所患肺结核病是否具有传染性,收押风险很大。在多次沟通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阻碍收押的几个关键问题,并提供解决建议,督促收监。
为准确掌握陈某病情,检察官建议公安承办人带其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送驻所检察室。结果显示陈某所患肺结核处于开放期,可能存在传染性。
检察官表示,“在此情况下要合理控制风险,既要充分履职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也要充分考虑到罪犯安全和监管安全,在结果上实现多赢共赢。”
经沟通协调,监狱拟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门批次接收肺结核病犯。4月20日,市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方责任,讨论制订收押方案,检察官的建议得到多方认可并予以执行。公安机关协调警力看管,监管病房安排医生随诊,市检察院派员并专门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至现场,对罪犯交付全过程进行监督。4月24日,陈某及另一名肺结核病犯在体检后被收押进监管病房。次日,两名罪犯顺利被投送监狱服刑。
刑罚的正确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罪犯18名,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通讯员冷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