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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基数上限 调整为2.98万元

日期: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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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靖江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陆程红)记者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获悉,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从25500元调整为29800元,下限不作调整。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

  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各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按归属年度计算),不包含住房补贴;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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