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保险, 保单里的“人”要分清
日期:05-19
随着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保险已经融入了很多市民的日常生活中。不过,相当一部分市民并没有真正弄清楚家中保单上的各种“人”,当遇上理赔申请、保单变更等情况时出现理解误差,影响办理进展。为此,市民们有必要在购买保险时,注意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等重要主体的分辨与确认。
在我市多家险企的保单投保业务中,市民们填写保单专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并不普遍,而在保单理赔、保单变更中,经常有客户混淆受益人、被保险人、投保人,造成纷争。记者从中国人寿靖江支公司了解到,在工作人员接到的理赔申请电话中,约半数的客户搞不清楚自己在保单当中的定位。此外,近几年保单变更越来越多。而这其中,关于保单上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变更也常见起来,变更过程远比更改名字麻烦,尤其是有些客户还会申请变更被保险人,但这样的申请是不被允许的。
其实,保单上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都有严格的定位,不同“人”之间有关系也有区别。中国人寿靖江支公司保险顾问介绍,投保人是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讲,投保人就是保险公司的“买家”。保险产品作为保险公司的商品,“买家”可以给自己买,也可以给家人买,如果给自己买,那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个人,如果给家人买,那么家人就成为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能够领取保险金的人为受益人。
在各家险企的投保业务中,不管投保人或是受益人怎么变,被保险人是不能变更的,而投保人、受益人的变更,需要先征得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同意。对于受益人而言,其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本人就是第一受益人,同时可以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不一定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在我市大多数险企中,都只允许指定父母、配偶、子女为受益人。不过,在填写保单时,未指定受益人的市民大有人在,若在人身保险的身故赔偿中,未指定受益人,即以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因此,市民们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充分考虑受益人的身份和指定方式,避免出现争议。市民们可以选择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受益人的身份和指定方式,并及时更新受益人的信息,以确保保险金能够及时支付给合法的受益人。在日后的保单管理过程中,受益人以及投保人若要变更也非易事,为此,投保时搞清合同上的这些“人”,对于市民来说,是一门“必修课”。
(全媒体记者夏国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