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园 于洋)5月15日是全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主题是“科学补碘三十年,利国利民保健康”。昨天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业公司、红十字会、总工会等单位在骥江路市民广场联合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购买和食用碘盐,了解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重要性。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详细介绍了食盐加碘的基本常识、如何正确选购加碘食盐,以及什么人群应该食用未加碘食盐等,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参与碘缺乏病防治的良好氛围,提升市民健康水平。“平常买盐的时候也不会特意关注是不是加碘盐,今天学到了很多,知道怎么科学合理补碘、辨别真假碘盐了。”市民徐丽说。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已基本消除碘缺乏病,但属于轻度碘缺乏地区,市民仍需食用合格碘盐。
“如果将甲状腺比作一个工厂,那么它生产的产品就是甲状腺激素,而产品所需要的原料就是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地寄防科科长浦银介绍,生活环境长期缺碘会导致人体碘摄入不足,从而引发碘缺乏病。碘缺乏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以及碘缺乏导致的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等,其最主要的危害是缺碘影响胎儿的脑发育,导致儿童智力和体格发育障碍,造成碘缺乏地区人口的智能损害。因此,妊娠妇女、哺乳妇女、婴幼儿(出生后至36月龄内)等人群是碘的特需人群,儿童青少年是碘缺乏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人群尤应注意充分补碘。
碘缺乏主要发生于特定的碘缺乏地理环境,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市疾控中心的监测资料显示,我市饮用水碘含量不到5微克/升,而国家标准为不低于10微克/升,由此表明,我市属于缺碘地区。由于外环境碘缺乏状况无法改变,因此绝大多数市民都需要长期科学补碘,而食用碘盐是最简单、安全、有效的方式。自1994年以来,我市全面推广食用加碘盐,市民尿碘平均水平为每升150~200微克,在比较适宜的标准范围内。
浦银介绍,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因此,孕妇碘营养不足会造成胎儿缺碘。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孕妇和儿童的碘摄入量监测,并将补碘的基本知识融入中小学校日常教学中,每年定期监测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和尿碘水平。到去年为止,我市患有甲状腺肿大的儿童数量不到5%,属于正常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盐长时间敞开,暴露在空气中,其中的碘遇热受潮会加快挥发。所以碘盐应避光保存,最好选择棕色瓶或不透明的密闭容器保存,并远离热源和潮湿环境,使用后立即密闭保存,保证食盐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