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这个书名具有一定欺骗性,让人以为谈的都是些悬疑小说写作的通则、条例及其制胜之道。可读上几页就能发现,不是这样的。相反,这是本颇具主观性的著作,不少地方可能只适用于作者帕特里夏·海史密斯本人,而非人人趁手。从头到尾,海史密斯都在聊自己的经验,想到哪谈到哪,虽然我怀疑真有人跟海史密斯面对面时,她是否还能这般轻松自如地聊天。
不过,既然用了这个书名,总归要谈谈关于悬疑小说的一些事。海史密斯重点谈她写悬疑小说的点子如何萌芽、生发,可经由的往往不过一些琐事,起初看不出能卷起多少疑云;重点还在于如何让两件或几件无甚关联的事联结在一起,触发意想不到的化学反应。书中其他一些具普遍操作性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敞开自己,迎接各种各样经验与情感的冲击,哪怕让自己很不愉快;善用笔记本,随时记下感想;如何塑造一个令人喜爱的反派;旅行、休息的必要性;怎样处理初稿、二稿。
看过由海史密斯小说改编的电影,再去读她的作品,可能会获得很不一样的观感,这是因为电影往往专注于讲一个流畅的惊险故事,而海史密斯的小说本身则具大量使节奏慢下来、有时甚至让一切都滞于泥泞的心理描写,这样的描写即便影像想表达也未必表达得出来、我猜测,有人会因此觉得小说远没有电影来得精彩。然而,这也便是海史密斯深具原创性的地方之一了。
在我看来,《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中,谈视角的部分特别有价值,不仅提供了通用的写作技术,还揭示了海史密斯本人的特性,而特性,又关乎原创性。海史密斯认为,用第一人称单数写小说是最难的,只要一通过“我”的视角,她就感到恶心和疲惫。可能的原因在于:“我写的主角有相当多内心独白,用第一人称把这一切写下来,会使他们听起来像卑鄙的阴谋家,当然,他们确实是,但如果作者以上帝视角讲述他们头脑中发生的事情,他们似乎就没那么卑鄙了。”在海史密斯看来,关于这一点,作家们是达成了共识的。可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写作者都不这么认为。这个世界通过“我”写作的人还少吗?我恰好还听说过与海史密斯正相反的作家,如果不用第一人称,根本写不下去。这里涉及的,是将“自我”摆放在何种位置的问题,海史密斯摆放的位置,跟大部分人很不一样。读者可以将这几句话简单地视为海史密斯的奇谈怪论,但我认为,这里也展现了海史密斯的特性、原创性所在:她以一种极贴合的距离靠近那些深富罪恶意识的人物,距离近到哪怕用一个小小的“我”字,就到再也承受不住的地步,因此,拉开那最后几毫米的距离,极有其必要。
作为海史密斯的一名读者,我认为她在刻画罪的自我意识方面相当成功,然而在一些普通的悬疑小说创作层面上的处理,却又不怎么样,这也是我读这本《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时常感到讽刺的地方。举例来说,读《天才雷普利》,不少人可能不觉得主角汤姆·雷普利有多“天才”,相反犯下了不少愚蠢错误,而他之所以能逃脱,主要靠的是追捕者更高一筹的愚蠢,哪怕迎面相对,也能当面错过。在一部标举才智的小说里,愚蠢反而成了突出的地方。关于这个问题,海史密斯本人不是没有意识的,不仅《天才雷普利》里有人物当场吐槽,《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也承认将追捕方写得太蠢是她向来的一个软肋。
(卢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