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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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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请假被“解约” “法律援新”助力维权

日期: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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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方珏 通讯员秦佳)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从业人员因与平台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纠纷也时有发生。日前,我市成功为一名无故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外卖骑手维权。

  秦某某于2019年5月加入某外卖平台,从事外卖骑手工作。2022年9月,秦某某因家事请假,随后公司无故将其工作账号从平台删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致其无法工作。秦某某与公司协商多次无果,于2022年9月20日来到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依法受理后,指派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烨辉承办该案。承办律师了解到,秦某某工作性质为全职,在秦某某加入该外卖平台前后共签订过三次合同,期间工作模式与工作地点均未发生改变,但前两次的合同本人无法提供。该外卖平台在靖江已变更代理商,现代理商为第三次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淮安某人力资源公司,第三份合同名称为《劳务雇佣合同》。承办律师分析认为,该合同虽名为劳务合同,但实质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特征,且秦某某每天工作时间固定,也接受该公司的管理,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秦某某从事的工作同样属于该劳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双方具备劳动关系。秦某某因家事请假,公司却以旷工将其工作账号删除,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公司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考虑到外卖小哥劳动争议属于新业态纠纷,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承办律师积极协调靖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靖江市人民法院会商会办,共同制定解决方案。法院立案后,承办律师与法官多次沟通本案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在兼顾本地区同类案件裁判标准与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综合考量下,选择调解方案。经两次开庭、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秦某某拿到了经济赔偿金。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法律援新”行动,不断维护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增强新业态新就业人员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