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雨婷 通讯员范建琳)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市住建局公布《靖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构建权责明晰的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促进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长效化。这是我市首次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开展星级评定。
《办法》明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范围及对象为靖城街道办事处、城南办事处、滨江新区办事处、城北园区、澄靖园区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共涉及50家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内容包括员工行为规范、小区信息公开情况、小区现场环境品质、小区水电系统维护管理、小区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小区绿化日常维护养护服务、装饰装修管理等7大类32条物业服务事项。
在考核方式上,由街道、园区、办事处按照考核标准每季度对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初评并赋分,满分100分。市住建局根据日常抽查、工作配合、问题整改、投诉数量等情况进行复核,并结合项目服务等级标准对季度服务质量进行排名。年终按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得分形成当年度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五星”(90分及以上)、“四星”(80分~89分)、“三星”(70分~79分)、“二星”(60分~69分)、“一星”(60分以下)。
《办法》还规定了可列入“黑榜”名单的情形,包括因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小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信访投诉查证属实,导致群访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在管理服务中违法违规,被职能部门处罚等。
住宅小区考核情况每季度公布,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住宅项目限期整改。一年内3次及以上季度排名均为后5名,或2次及以上被列为“黑榜”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就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事项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并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