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处违停车辆现场。陆环宇摄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陆环宇 通讯员朱磊)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春季守护行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对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的违停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3月22日,记者跟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先后来到人民路、渔婆路、车站路和骥江路等主要道路。在渔婆路巧丽公寓路段,两辆轿车违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在人民路时代农贸市场东门路段,一辆黑色SUV直接横着“霸占”两个车位;在车站路天妃广场路段,一辆红色轿车勉强“挤”在路边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针对这些违停车辆,执法民警现场拍照取证,并开具了电子罚单。
在人民路某超市门前,一辆轿车横停在路旁的车辆通道口,正当民警拍照取证时,车主陈某慌张地跑了过来:“我当时急着进超市买东西,就没在意,能不能通融一下?”“您这是违法停车,我们是依法办事,您购物前可先将汽车停到规定的停车位内。”经民警宣传教育后,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机动车一定要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不能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要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时,车头朝向要一致。”除了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或拖移,民警还开展现场宣传教育,向违法行为人及过往群众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呼吁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严管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依法处以50元罚款,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则依法拖移。
“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在有限的城市资源中,尽最大可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出行环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定点执勤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主干道及商贸体、医院、学校周边的机动车违停现象加大巡逻力度,对违反规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机动车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