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2420人 纳入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
日期:03-26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文洁)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医疗机构支付就医费用时直接享受到了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政策,减轻了自费负担。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我市为24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办理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参保手续。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从去年起实施,是指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低收入人口实施人身(健康)保险和财产保险,并通过保险理赔和基金救助双重保障达到防贫目的的综合保障体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疾病医疗、人身伤残和家财(含产业)损失等导致的家庭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符合理赔(救助)细则规定的情形。基金保障范围包括因就学、危房改造等导致的家庭刚性支出骤增或保险理赔后仍未能完全解决其家庭困难、符合理赔(救助)细则规定的情形。去年,该项保障惠及我市低收入人口、困境儿童3109人。
今年,防贫综合保障对象范围为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的原建档立卡困境儿童,我市为2420人参保,330元/人的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我市财政、泰州市财政分别负担75%、25%。保障享受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