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靖 马钰超)今年3月15日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昨天,我市在骥江路市民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副市长黄颖锋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表彰了2022年度泰州市诚信单位、泰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我市“诚信单位”行业代表作“诚信倡议”,获奖单位在诚信墙上进行诚信签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15个消保委成员单位和部分企业现场开展宣传和投诉咨询活动,普及消费者维权、商标、虚假广告、质量安全等知识,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高度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2年,总计处理各类消费纠纷3030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300家商户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累计退货700余件,退货金额12万余元;2个产品入选江苏特色伴手礼;新增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6家,泰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8家,泰州级诚信单位15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