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靖江两地签订“碳汇+” 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
日期:03-05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丽莉 高雨婷 朱其)3月1日,如皋·靖江“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靖江法院举行。南通中院院长刘坤,泰州中院院长孙辙、副院长陈富贵,靖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骥涛,副市长朱庆荣参加活动。
南通如皋与泰州靖江同属长江下游,地域上一衣带水,情感上互融互通,共同承担着守护母亲河生态的职责和使命。此次签订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如靖两地牵手实现跨区域环境司法联动协作,将有助于凝聚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建立完善系统多元的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创新制度,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如靖两地将互相支持、密切协作、主动配合、依法履职,逐渐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聚合效应,健全完善外部跨区域、内部跨部门的高效联动体系,统筹推动构建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为实现“长江大保护”的共同愿景和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如皋法院院长唐明渠、靖江法院院长杨锦华、靖江检察院检察长冒金山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