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推出十条工作措施 保护激励“干部敢为”
日期:02-27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娜)近日,市纪委监委出台《靖江市纪委监委保护激励“干部敢为”十条工作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工作措施》),旗帜鲜明保护干部“敢为之勇”,容干部“敢为之错”,坚决破除“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认识误区,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敢为精气神。
《十条工作措施》从执纪理念、检举受理、监督管理、柔性执纪、问题处理、追责问责、权益保护、减负松绑、惩庸治懒、铁纪仁心等十个方面着手,推出针对性强的优化提升举措,给“敢为者”撑腰鼓劲。
在检举受理方面,《十条工作措施》规定,鼓励支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反对似是而非、捕风捉影。严守规范、遵照标准,范围之内应接尽接,凡属“三不”(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应转尽转,当拒则拒。在问题线索处置上,对可查性不强或情节显著轻微的,一般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置;对已有明确结论的重复检举控告,如无新增事实或证据,不再核查;对明显属于主观臆测或违背常理、不合逻辑的,按规定予以了结。
《十条工作措施》明确指出“问题处理再审慎,为‘敢为者’降低影响”,深刻理解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精髓要义,精准运用容错纠错,特别是在党员干部推进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建设等方面,对一心为公、履职尽责,因政策界线不明、先行先试、缺乏经验等出现一定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做到敢容善容、能容尽容。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充分考量“敢为”干部的态度与认识,对积极配合主动担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适当加大从轻或减轻处理的幅度。
在减负松绑方面,《十条工作措施》规定,将紧盯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强化监督,督促主责部门分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过多过频、材料报表过多过滥、工作过度留痕等现象,持续纠治执行政策层层加码、不切实际设置考核指标、硬性摊派任务等问题,让党员干部轻装上阵“跑”出好成绩。《十条工作措施》还规定,用好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鼓励党员干部坦荡真诚、光明磊落同企业交流交往,减轻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顾虑,助力打造亲商、重商、安商的最优营商地。
针对“庸懒散拖”,《十条工作措施》指出,将深入整治“接受任务找借口、执行任务讲困难、完成任务留尾巴”等作风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亮红牌、发警示,持续释放“是干部就不能这么混日子”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条工作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敢”重大要求,更好地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我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立足职能定位、逐条分析研判、制订推进计划,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积极敢为,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十条工作措施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