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丽莉 通讯员王霞)连日来,靖江法院执行局干警抢抓时间,分组奔波在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执行一线,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秦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其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靖江法院于2017年8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2月初,申请人联系执行干警,称发现了秦某的踪迹。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秦某拘传至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后,要求其申报财产并履行债务,但秦某称生效判决的账目有问题,他不服生效判决。经过仔细研判,法院合议庭认为秦某的行为符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申请人夏某与某泵阀公司、孙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某泵阀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表示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已经被法院拍卖用于偿还债务了,目前企业经营虽然比较困难,但有能力在两年左右偿还全部债务。承办法官认为如果拍卖处置了查封的设备,将会对某泵阀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毁灭性的打击,甚至可能会造成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家企业的严重后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在互信互谅的基础上,被执行人先行支付了1万元,余款23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分期履行。
今年,靖江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