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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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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新增海关报关单位 备案超往年同期

日期: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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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靖江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旭 通讯员龚亚波)昨天,靖江海关传来消息,今年首月,该关办理新增海关报关单位备案8家,在时逢元旦、春节假期情况下,仍好于往年同期平均水平,反映出外贸主体活力进一步显现。

  去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这意味着企业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不再要求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仅需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即可。为做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的衔接工作,海关总署及时出台《关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靖江海关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通过大屏、媒体、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宣传,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目前,进出口企业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政务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可以实现“一次申请,并行通办”。企业若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后期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对线上提交的备案申请,海关同样采取线上受理,一般当日就可通过审核并完成备案手续。”靖江海关综合业务科三级主办朱宏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