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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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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市场主体年报开始

日期: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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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靖江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靖)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涉及我市101170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市场主体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制度是重要的市场监管手段。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市场主体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年度报告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报送纸质年报;大型企业年度报告中应当报送并公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今年,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商务、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继续实行“多报合一”,相关市场主体在报送年报时可同步填报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需要提醒的是,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没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严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