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四大检察”取得新的成效。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泰州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公益诉讼助力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转发,护航民企工作得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强化履职担当,致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
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充分履职,助力靖江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行稳致远。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521件711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邪教犯罪13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21人。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106人。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人,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合力。在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依法不捕30人,不起诉150人,不捕率达17%,不诉率达19%,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7%,有效压降刑事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2%,最大程度体现社会宽容。
着力保障社会安全。加大安全领域犯罪惩治力度,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7人。推进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寄递安全问题整治专项活动,推动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与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靖江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问题隐患督办(交办)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凝聚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针对涉案企业及监管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漏洞和盲区,举办安全生产法治讲座,发出检察建议15件,帮助堵漏建制,督促“第一责任人”履职,上述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简报转发推广。
大力净化网络空间。持续加大惩治网络犯罪力度,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33人,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龚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为名利用网络诈骗千余人670万元,该院对其中20人依法提起公诉。加强对通过网络摄像头偷窥隐私等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起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13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对非法租售银行卡、帮助提款转账等行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起诉90人,尽力限缩网络犯罪的活动空间。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交通类轻微涉罪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意见》,将犯罪嫌疑人公益服务表现作为审查起诉的参考。在办理6起医保诈骗案件中,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医保管理部门的积极回应。2022年,该院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件,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推动解决某园区企业用房所有权确权问题,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做好二十大安保维稳,加强风险研判,突出事前预防,努力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首次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机制,大力推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听证化解率达100%。
发挥能动检察,全力护航靖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更优检察成效,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倾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4人,维护金融市场法治秩序。与人行靖江支行会签《建立反洗钱协作配合机制的合作协议》,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增强打击洗钱犯罪合力。2022年泰州首例洗钱判决为该院移送线索并跟进引导侦查、公诉而成案。妥善办理涉企犯罪。落实办案影响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等不捕、不诉,努力防止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持续开展经济案件“挂案”专项清理,坚持疑罪从无,依法监督撤案2件,让企业经营者安心。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做实做细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不断完善涉罪企业合规考察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该院对经过6个月整改合格的某涉案民企作出不起诉决定,现该企业生产经营已步入正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在收到某破产重整企业反映其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正常融资的求助申请后,该院向征信管理机构及相关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协调会,共同解决该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现该企业在本地金融机构的正常融资障碍已基本消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走访多家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维权能力。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调整,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监督、批捕与公诉,以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举办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同堂培训,会同法院、市场监管局、海关等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云课堂、云服务活动,协同推动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走深走实。
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起诉3人。开展江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加强河道管护。坚持系统治理,向有关企业发送检察提醒函,助力全市水环境整治攻坚取得实效。专题组织召开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共同查找管理环节衔接上的漏洞,力求形成闭环管理,为再现一江清水贡献检察力量。坚持生态恢复司法理念,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和解、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与法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完善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引导、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赔偿金,努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2年,该院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0件,“督促整治废旧船舶非法拆解行政公益诉讼案”为最高检公益诉讼情况专刊选登,“积极履职筑牢长江生态安全网”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纾解基层群众急难愁盼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更强监督、更实举措办好为民实事,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深化法律监督,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做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5人,监督撤案65人,追捕7人,追诉18人,提请抗诉3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黄某某等人诈骗抗诉案”被省检察院汇编为刑事抗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追赃挽损,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相关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专刊转发。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人。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提出7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裁定再审。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的“刘某某等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刊登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告》,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参考性案例。在办理某公司破产职工债权确认纠纷案中,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6名职工拿到225.9万元工资,该案被省检察院发布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典型案例”。突出抓好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方53人,发放救助金43万元。
推进综合保护,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9人,起诉16人。对涉轻罪未成年人不捕2人,相对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开展帮教、心理疏导42人次,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2件,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迷途的孩子。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实施办法》,提前介入案件13起,进一步提升指控犯罪的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联合妇联、关工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通过“检察训诫”“督促监护令”等方式,推动解决家庭监护不当问题。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创新推进“佳佳护苗”巾帼普法志愿服务项目,通过法治进校园、发布普法微视频、开设空中云课堂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59次,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防线”。该院“涉未成年人电子烟专项整治”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事例库,相关做法得到《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做实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聚焦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8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7件。密切关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园、商场、小区等场所,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消除安全隐患,做法得到《检察日报》头版报道。针对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镉超标等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通过公益诉讼调查、现场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修复乡村危旧桥梁,努力筑牢基层“连心桥”“幸福桥”,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简报转发。
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汇报检察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实施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工程,组建“党员突击队”,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带领全院干警奋战在抗疫一线,参与卡口执勤、下沉社区,在保障一方平安中锤炼党性、锤炼作风。加强“五有”支部建设,开展政治轮训、“谈心谈话月”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相关做法得到《学习强国》报道。
大力提升素质能力。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打造涉众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电信诈骗等领域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智慧检察”,开发法律监督模型,建成“公益诉讼快检分中心”“公益调查协作指挥中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等融合一体的大数据中心,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更精准。2022年,该院调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3篇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等核心期刊发表,2项课题分获最高检、中国犯罪学学会立项。业务竞赛取得优异成绩。1名法警被评为“全省警务技能标兵”,1名检察官获得“全省公益诉讼优秀办案能手”荣誉称号。宣传工作取得很大进步。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文章51篇,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微电影《婚》《检察官的决定》等多部短片在国家和省市推广,反诈普法短视频被《江苏政法》《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采用,获评泰州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狠抓规范高效管理。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加大全面从严治检力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来院作廉政教育报告,开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吃请问题”专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推动纪律作风向好向优。加强司法办案监督制约,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核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经济活动合规性审查机制,出台《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做法得到《检察日报》报道、省检察院简报转发、泰州市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行检察建议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制度。多次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探索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与市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完善配合与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行开放式检委会,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推进“阳光检务”,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听证等工作101人次,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