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換錢黨衍生複合犯罪須正視
日期:10-12
(新聞小語)換錢黨衍生複合犯罪須正視 夏 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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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錢黨衍生複合犯罪須正視 今年首三季博彩相關罪案中,詐騙有五百五十多宗,較去年同期升超過兩成,其中三百六十二宗涉及兌換貨幣,增幅近五成,另有四百多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件。數字反映不只是“換錢黨”人數或交易增加,更是非法兌匯與其他罪案彼此交織,相互“促進”,“換錢黨”已不再是單純的非法兌換問題,而是演變為博彩相關罪案中的複合罪案。 “換錢黨”以方便、匯率較吸引等招攬賭客,表面是換取現金或籌碼,背後卻可能連接地下錢莊、詐騙資金和跨境犯罪網絡。近年相關案件中,有利用假鈔、假籌碼行騙,或以詐騙所得轉帳換取賭客手上的現金,藉此掩飾資金來源;交易糾紛或藉交易之名,又可能引發搶劫、傷人、禁錮,甚至“黑吃黑”。 內地與澳門警方合作打擊跨境詐騙及清洗黑錢,揭發跨境團伙以多個銀行帳戶轉入詐騙贓款,換取賭場周邊的現金或籌碼,並由其他成員掩護及轉運款項,顯示這類活動已不只是街頭兌換,而是可能涵蓋招攬、轉帳、洗錢、放貸和收款的犯罪鏈。 本澳已將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列為刑罪,為依法偵辦、打擊非法兌換提供更直接的法律工具,打擊“換錢黨”已不止於娛樂場門外的巡查和拘捕,警方以情報及整合報案、巡查與娛樂場通報等掌握“換錢黨”活動資料,跨境協作亦走向“聯合收網”常態化。 儘管兩地警方聯手滅罪取得顯著成效,但“換錢黨”的隱蔽化和跨境化趨勢仍在持續,嚴打工作需要進一步深化,包括要對涉案資金鏈形成實質的威懾與打擊,完善行政處罰與刑事追訴的銜接。 “換錢黨”正從賭場周邊向外擴展,例如利用店舖等合法經營場所掩護非法匯兌,監管部門需要擴展巡查範圍,警力亦要關口前移。內地機關對曾參與“換錢黨”活動的人員應建立分級分類的管控機制,本澳亦要加強對赴澳旅客作外匯管理法規宣傳,從需求端壓縮“換錢黨”的生存空間,維護正常的金融活動與改善治安環境。 夏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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