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遭告違反合約 娛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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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寧被診斷患重度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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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寧遭告違反合約 唐寧因拒絕履行工作被經理人告違約,於入稟狀中被揭曾出現過激行為的同時,也顯示出她於年前被診斷患有重度抑鬱症及B型人格障礙特質。 如果是無故拒絕履行合約,藝人確實是行為不當,但如果是因為身心問題致無法履行工作安排,則絕對情有可原。誇張點說句,假如一個運動員出現骨折情況,但卻被要求出場比賽,就是不人道。先別說是否可以上場,又或上場後是否能夠獲勝,僅只是勉強一名傷員上陣已經太離譜。雖然現今社會裝病“射波”的事常見,但既然能精確地指出是患上重度抑鬱症及B型人格障礙特質,已可肯定為她斷症的不是那些收錢賣病假紙的庸醫,而是真確的精神科醫生,所以她未必是不想履行合約,而是真的無法做到。 唐寧是基於那些原因及狀況出現抑鬱症不可得知,只能肯定她確是個病人。而目前出現於公眾眼中的,就是一個經理人不體諒旗下藝人患病,仍要求要履行合約,雖然於合約層面上確可如此,但在人道主義上卻難獲支持。如今更因為藝人抱恙無法工作便訴諸法律,是否能贏得這場官司尚未可知,但名聲卻必然虧損,日後也難吸納新藝人。 娛翁有親友在新西蘭生活,過去也曾偶遇過唐寧好幾次。其中一次的報料是指她於去年十一月八日,曾到一間專播放廣東歌的夜店消遣,由於其時並未得知她已患上抑鬱症,所以也只當作閒事一宗聽過便算。只是在現今的情況下,當時的唐寧或許是追求感官刺激,嘗試透過夜店的音樂、燈光或人群來暫時轉移注意力,也許是借酒消愁又或藉社交放鬆心情減輕焦慮也未可知。 不管真實情況如何,只望唐寧能好好生活,盡快康復再迎新生。 娛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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