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攜手促灣區低空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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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條例草案結束徵求意見 粵港澳攜手促灣區低空經濟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東省司法廳公佈,《廣東省低空經濟發展條例(草案送審稿)》於今年九月十一日結束徵求意見。條例提出,廣東省政府將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區溝通合作,協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低空經濟聯動發展。 粵產業領先全國 廣東低空經濟產業基礎全國領先,產業體系完備,市場規模更居全球前列。當地生產的消費級無人機產量佔全球七成以上,工業級無人機佔全球五成市場份額。此前廣東已先後出台《廣東省推動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二○二四至二○二六年)》《廣東省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深圳二○二四年出台《深圳經濟特區低空經濟產業促進條例》,為全國首部低空經濟產業促進專項法規,廣州、珠海亦同步推進相關立法探索。 本次草擬的省級條例,是全國首個省級低空經濟法規,全文共八章五十條,涵蓋安全管理、基礎設施、飛行服務、產業發展、場景應用及法律責任六大板塊,對空域管理、飛行監管、產業發展作出系統規範。 為全國提供示範 條例將廣東現行成熟的低空經濟政策舉措固化為法律制度,針對空域使用效能偏低、低空基礎設施網絡佈局不足、無人機飛行監管體系仍待完善等痛點作出制度回應;條例立足廣東製造業、創新大省與改革開放排頭兵定位,充分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戰略疊加優勢,在制度設計納入大灣區合作內容。 結合廣東應用場景豐富、產業配套齊全的特點,重點在低空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應急救援等領域強化制度供給,打造具廣東特色的立法成果,為全國跨區域低空經濟協同治理提供示範。 條例專設粵港澳與空域相關章節,規定廣東省政府有關部門須在職責範圍內推動大灣區低空經濟合作,同時要求省內地級以上政府,鼓勵轄內市場主體及個人,與港澳相關市場組織、個人開展合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低空經濟領域優勢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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