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聯提交社團法修法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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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聯向身份證明局代表遞交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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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聯提交社團法修法建議 【本報消息】澳門青年聯合會昨日就《社團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向身份證明局遞交建議書,獲代局長陳婉麗、副局長馮伯恩及社團及財團登記處處長羅健儀接收。 雙方圍繞社團設立及運作、行政監管、電子化服務、新舊制度銜接,以及青年社團的實際運作需要等議題交換意見。澳門青聯秘書長戴嘉萍、副會長黃景禧、羅頌輝,大會秘書張燕青及常務理事林詠傑等出席座談。 戴嘉萍表示,青聯高度關注是次《社團法律制度》修法,早前已舉辦公開諮詢青年座談會,廣泛聽取青年對社團管理及日常運作的意見,並整理形成建議書。青聯認同完善結社權保障制度、優化社團登記全鏈條及營造更優社團發展環境的修法方向,期望新制度在依法保障結社自由及社團自主運作的基礎上,兼顧規範管理與便利運作、有效監管與支持發展,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和實務操作便利性。 建議書圍繞諮詢文本十一項主要修法內容提出廿四條具體建議,重點包括完善社團事務統一審查機制,推動社團事務一體化電子服務;細化專業類社團資格、“總會”類名稱、境外分支機構及非本地成員比例等認定規則;因應社團實際運作需要,建立共享會址認可機制,完善機關據位人選任、章程修訂及視像會議等安排;完善分級監管及補正機制,進一步明確社團消滅及相關過渡安排。建議書亦關注新法實施的配套工作,提出完善辦事指引、宣導及查詢支援,協助社團準確掌握新制度要求,提升修法落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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