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引領建養老保障新格局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碩士課程主任
陳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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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劃引領建養老保障新格局 澳門作為微型經濟體,養老服務發展一直存在固有局限,尤其在專業化人才、護理人力及土地資源方面,供給彈性有限,本地養老設施和照護資源供給難以完全消化快速老化帶來的服務需求。面對此挑戰,特區政府秉持優良傳統——針對重大社會問題制訂中長期規劃,凝聚社會共識,讓公眾清晰理解政府如何與社會各界協作應對。《二○一六至二○二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就是最佳佐證。該計劃以“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為願景,涵蓋醫社服務、權益保障、社會參與及生活環境四大範疇,分短、中、長期三個階段推進並已完成四百四十四項具體措施,十年後的今天,原訂目標已基本全部完成(整體完成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三),充分展現規劃引領的有效性。正是這種“以規劃凝聚共識、以評檢確保落實”的治理模式,為“三五”規劃的養老保障部署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三五”規劃呼應國家“十五五”規劃,而國家自“十二五”起已將港澳內容獨立成章,今天更看重區域合作,為澳門度身訂造“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制度安排,把橫琴定位不斷升級至國家唯一的“深度合作區”。這不僅讓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也為國家提供政策創新的試驗場地。國家與澳門的五年規劃具有連續性和指導性,更與澳門的專項規劃形成聯動。“三五”規劃第七篇“有效保障和優化民生福祉”中,設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專章,明確提出多項量化指標。這些指標反映規劃對人口老化趨勢的正面回應,也為後續的《二○二六至二○三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提供明確的政策框架。值得注意是“三五”規劃並不是由上而下的指令式規劃,而是特區政府透過多場諮詢會,並廣泛收集社會意見後編製而成,社會關注度最高的篇章正是第七篇“民生福祉”,共收集一千七百七十七條社會意見(佔整體五分之一),比較諮詢文本與終稿,可以看到明顯改動。社會民生指標從八項擴展至十項,新增“十八歲及以上居民參加社會保障制度比率”及“領取養老金人數”等指標。這些改動說明特區政府認真吸納社會意見,規劃的社會基礎更為扎實。 值得肯定的是,“三五”規劃鼓勵長者保障和福利朝更精準、可持續和多元供給方向發展。在經濟保障方面,規劃明確完善雙層式社保制度,推動《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逐步向強制性過渡,對應世界銀行倡議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特區政府自二○○八年公佈《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以來,已構建起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及第二層《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雙層式社保體系。“三五”規劃進一步提出優化社保給付恆常調整機制,確立制度持續完善的發展方向。在服務供給方面,規劃提出構建“十五分鐘社區長者服務圈”,推動醫療資源向社區下沉,並持續增加長者院舍住宿名額,優化服務資格標準,確保有限資源精準配置給最需要的群體。這些部署結合人工智能手段、服務標準化及標杆管理,實現社會資源更有效配置。 橫琴在終稿中成為獨立篇章(第五篇“高質量推進橫琴合作區建設”),特別提出“推動民生深度融合”。長者服務正是民生深度融合的重點領域。二○二五年一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與澳門社會工作局聯合發佈全國首個聚焦琴澳規則銜接的《琴澳融合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標準體系》。該體系已獲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為“國家級標準化試點”。值得關注的是,該標準體系在術語上参照澳門習慣,將“老年人”統一改稱為“長者”,“精神慰藉”調整為“心理關愛”,充分體現對澳門長者的文化關懷。相信此標準體系不僅有助建立灣區標準,更能藉此打造“澳門品牌”的銀髮產業,為澳門長者提供更多元的養老選擇。 “三五”規劃有指標、有方向,但由於涉及範疇廣泛,難以方方面面兼顧。特區政府可在規劃之下,提供更具體的專項規劃報告。值得欣喜的是,《二○二六至二○三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已在推進中,以大健康、智慧科技、銀髮產業及長者友善共融環境為四大方向,該計劃的制訂正是“三五”規劃與專項規劃聯動的具體體現。筆者期望該計劃能與“三五”規劃的指標體系精準對接,讓社會大眾更易理解具體工作狀況,並透過年度評檢、中期評估及十年總結的評檢系統,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碩士課程主任 陳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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