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建設美麗智慧澳門”五年規劃看澳門城市未來發展
日期:09-14
從“建設美麗智慧澳門”五年規劃看澳門城市未來發展 澳門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系副教授 高冠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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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建設美麗智慧澳門”五年規劃看澳門城市未來發展 澳門特區第三個五年規劃將“建設美麗智慧澳門”作為核心戰略之一,涵蓋城市規劃、都市更新、城市建設、交通治理及生態保護五大範疇。這份規劃不僅展現了特區政府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深遠謀劃,更體現了以人為本、科技賦能、綠色轉型的系統性治理思維,為澳門在有限空間內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了清晰路徑。 從戰略層面看,該規劃具備高度的整體性與前瞻性。在城市規劃上,推進分區詳細規劃,並創新採用“規劃利用+臨時使用”雙軌模式,將三十九幅土地轉化為民生臨時公共設施,有效紓解土地資源緊缺與民生需求迫切之間的矛盾。這種靈活務實的土地管理機制,體現了政府在制度設計上的務實創新。在海域管理方面,推動《海域使用法》立法並構建智慧監控網絡,為未來海洋經濟與生態保護奠定法治與技術基礎。 規劃中的亮點尤為突出。在都市更新方面,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因區制宜、綜合利用、重建及活化與片區開發相結合”的模式,並透過“城市體檢”精準掌握老舊街區現狀,特別是針對大三巴一帶的保護性更新與祐漢七棟樓群的整體改造,兼顧歷史文化肌理與居住安全提升,避免大拆大建帶來的社會代價。在交通治理上,輕軌東線的落成與西線和南線的規劃,為半島環網踏出重要一步;並推進琴澳交通數據平台建設,探索網約車管理,展現以智慧化手段破解交通瓶頸的決心。在生態領域,提出二〇三〇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並具體規劃增加二十萬平方米綠化面積、建設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與人工島污水處理廠,顯示澳門正積極融入國家“雙碳”戰略,推動城市向綠色低碳轉型。 然而,規劃的落實仍面臨多重挑戰。首先,都市更新涉及複雜的法律和業權整合與補償機制,如何平衡居民權益與開發效率,着實考驗政府的協調能力與制度創新。其次,網約車雖有藍圖,但公眾接受度及監管框架尚未成熟,需加快立法與試點推進。再者,碳達峰目標時間緊迫,澳門能源結構中仍主要依賴化石能源,如陸路交通工具,需加強鼓勵新能源車取替化石能源汽車。本地可再生能源如光伏應用規模有限,需進一步強化區域能源合作與技術引進。此外,二十萬平方米綠化面積的落實,需與城市高密度開發相協調,避免綠地碎片化,應結合立體綠化與社區公園網絡建設,提升生態服務功能。 為此,在政府已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組長的“促進都市更新領導小組”,領導及統籌各公共部門及實體開展並落實有關都市更新工作的基礎上,建議設立啟動基金以幫助業權人啟動重建程序;在交通方面,優先重整高度重叠巴士路線,如氹仔官也街一帶城區的巴士線,以實際成效增強公眾信心;在綠色轉型上,應制訂碳達峰行動路線圖,明確各部門減排責任,並且加大對電動車充電設施與再生水利用的財政激勵。 總體而言,“建設美麗智慧澳門”五年規劃不僅是一份建設藍圖,更是澳門城市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它以系統思維統籌空間、民生、科技與生態,展現了特區政府在有限條件下追求高質量發展的決心。 未來五年,關鍵在於執行力與社會共識的凝聚。唯有堅持以人為本、科技為器、綠色為底,方能打造澳門成為宜居、韌性、智慧的國際化都市。 澳門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系副教授高冠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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