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疑感情糾紛自轟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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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警疑感情糾紛自轟亡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十一日消息:台灣花蓮縣一派出所九月十日晚發生警察持槍自殺事件。該派出所一名三十六歲陳姓警察在備勤時舉槍自殺,倒臥於花蓮警分局停車棚附近,送醫搶救後不治。事件疑與感情問題有關,警方目前仍在調查具體原因。 十日晚八時十五分左右,陳姓警察正在執行備勤勤務,之後獨自前往花蓮警分局後方停車棚。同事聽到槍聲後前往查看,發現陳姓警察倒地,隨即通報救護人員將其送往醫院,經搶救後宣告不治。 警方初步了解,陳姓警察此前由宜蘭羅東調回花蓮服務,平日工作表現正常,疑似因感情糾紛自殺。警方目前尚未正式確認其輕生原因,案件情況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四年前悲劇重演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派出所四年前也曾發生類似事件。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軒轅派出所一名二十五歲林姓警察在結束凌晨巡邏勤務後,前往花蓮警分局後方車棚旁空地持槍自殺。當時警方稱,林姓警察任職軒轅派出所僅約三個月,平日工作及生活未見明顯異常,現場也未發現遺書。此次陳姓警察自殺地點同樣位於花蓮警分局後方車棚一帶。警方目前正進一步調查其事發前狀況及自殺原因。 高雄男子炸校園 據台媒十日報道,高雄市一男子持自製爆炸物朝鳳山區一處高中校園投擲並引爆,幸未造成人員受傷。 檢方指出,今年五月,二十四歲的楊姓男子在高雄市鳳山區住處內,制成兩枚具有殺傷力的爆炸物,隨後於當月九日凌晨零時三分及二時整將這兩枚爆炸物點燃,投入住處旁的某高中校園內。 所幸一枚未爆、另一枚威力不足,加上當時校園現場無人,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並於案發次日上午七時許前往該男子住處搜查,當場查獲五罐含有微量毒品依托咪酯成份的煙油及鋼珠等證物。 台檢方建議重判 檢方調查認定,該男子觸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以及“故意以爆裂物炸毀現未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罪等三罪,認為楊姓男子手段惡劣,建議高雄地方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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