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危害國安依法嚴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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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容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自由偷樑換柱 李家超:危害國安依法嚴懲 【中新社香港十一日電】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十一日在香港量刑裁決,被告鄒幸彤、李卓人、何俊仁被判監禁五年二個月至七年三個月不等,被告“支聯會”被判處罰款一百五十萬港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當日指出,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李家超表示,本案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正如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指出,本案被告的有關罪行已經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之行為。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境外媒體等就包括本案在內的不同案件,均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亦已清楚指出本案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祗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並在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按法治原則,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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