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香煙包裝設計今刊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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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計劃實施傳統吸煙產品統一包裝設計,相關附屬法例今日刊公報。(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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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要求煙包須維持指定尺寸大小(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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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管香煙包裝設計今刊公報 明年三月生效違規最高罰五萬元 【香港中通社十日電】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十日宣佈,統一傳統吸煙產品包裝設計規定將於九月十一日刊公報,訂明對受規管吸煙產品零售包裝的物理特徵、顏色及准示標記等詳細要求。衛生署指出,相信措施可減低煙草產品整體吸引力,防止消費者低估健康風險。 設九個月過渡期 法例將於明年三月一日生效,設九個月過渡期,明年十二月一日全面實施。若在限期後仍然出售或管有舊式包裝的煙包,違者可被處以最高五萬港元罰款。 新規要求煙包須維持指定尺寸大小,高度介乎八十五至一百二十五毫米,寬度五十至七十二毫米,深度則為十至三十毫米。該標準基本上與現時市面上大部分煙草產品的大小相同,料日後不會有大幅度變動。包裝顏色必須統一使用泥棕綠色,減低煙草產品吸引力。 更新12圖像警告 配合統一包裝設計,當局會向煙草商更新十二款煙包上的圖像健康警告,至少要覆蓋最大的兩個表面面積的百分之八十五,並須定時輪換以維持警示效果。圖像中亦設戒煙熱線。措施同時刪除現時煙包上顯示焦油和尼古丁含量的標示,避免市民認為低含量的危害較少。 當局亦同步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規定每包已完稅煙須附貼物理及數碼防偽特徵標籤,以分辨完稅煙與私煙,兩項措施同步實施,助力整體控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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