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騙婚團伙”騙走中國男八萬七
假新娘分贓六百元判囚七年
【本報訊】據紅星新聞九日消息:九月四日下午,越南同塔省第一地區人民法院內,四十三歲的阮氏芳草與四名同伙站上被告席。一場從“介紹物件”開始、以假新娘、假母親、假叔叔和假鄰居共同完成的婚姻騙局,迎來一審判決。
主犯假扮“媒人”
阮氏芳草曾在公司上過班,能夠用中文交流。根據起訴書,二○二五年芳草經人介紹認識了卅八歲的中國人郝先生,得知對方希望在越南尋覓一位結婚對象後,便萌生了騙取錢財的念頭。
她化名“武氏碧玄”,把自己包裝成能夠促成中越跨國婚姻的介紹人。阮氏芳草最初向郝先生介紹了一名十八歲女子,但被對方拒絕。她隨即聯繫熟人石仲,要求其尋找一名願意冒充新娘的女子。石仲找來自己的侄女、十九歲的阮玉草,阮氏芳草承諾事成後向其支付五百萬越南盾(約合一千六百澳門元)。阮玉草同意參與,並被安排使用“黎氏芙蓉”這一假名,自稱廿五歲。
找少女冒充新娘
為了讓這場騙局看起來更逼真,光有“假新娘”還不夠,阮氏芳草又找來四十四歲的阮氏黃鶯冒充新娘母親,讓自己的丈夫阮黃英武冒充新娘叔叔,石仲則扮成鄰居。團伙甚至還花五十萬越南盾(約合一百六十澳門元)租下當地一處住宅,把它佈置成“女方家”。
二○二五年四月七日,一行人乘車前往胡志明市,在第八郡一家便利店與郝先生見面。面對年輕的“黎氏芙蓉”和身份齊全的“娘家人”,郝先生沒有發現異常,同意繼續商談婚事。
四月十日,郝先生被帶到新和鄉的出租屋“見家長”,假母親、假叔叔和假鄰居依次登場。阮氏芳草隨後宣稱,女方家庭已經同意這樁婚事,並要求男方先支付七千萬越南盾(約合二萬二千澳門元)。郝先生交錢後,又在她事先準備的協議上簽字。
四月十一日,阮氏芳草假裝陪“新娘”辦理結婚所需的個人證件,繼續強化騙局的可信度。
四月十二日,她以籌備婚事為由再收取一千七百五十萬越南盾(約合五千四百澳門元)。
四月十六日,她又索要五千元人民幣。身在中國的郝先生請越南朋友代為轉賬,該筆款項折合一千七百五十萬越南盾。其中一千三百萬越南盾進入阮黃英武的賬戶,餘款則被提取為現金。
錢財到手速逃離
四月十九日晚,阮氏芳草團伙租車前往柔佛巴魯一國際機場,接到再次來越南的郝先生及其父親。前往美湫途中,阮氏芳草又收取一億七千五百萬越南盾(約合五萬五千澳門元),並拿走兩部準備送給女方家庭的手機。到達美湫後,團伙陪同父子二人租婚服、理髮。趁兩人沒有留意,所有團伙成員突然乘車離開,隨後關機並拉黑聯繫方式,把即將參加“婚禮”的父子留在當地。郝先生久等無果,最終向警方報案。
經調查認定,該團伙共騙取二億八千萬越南盾(約合八萬七千澳門元)。阮氏黃鶯和石仲各分得四百萬越南盾(約合一千二百澳門元),阮玉草得到二百萬越南盾(約合六百澳門元)及一部手機,其餘款項由阮氏芳草夫婦揮霍。二○二五年十一月四日,五名涉案人員被捕。
主犯判囚九年半
當地時間九月四日,越南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及侵佔財產罪判處阮氏芳草監禁九年六個月;其丈夫阮黃英武獲刑八年;石仲、阮玉草和阮氏黃鶯各獲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