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監控遏公車風化案 悅 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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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監控遏公車風化案 日前一名本澳男子涉嫌乘搭巴士時故意靠近女中學生並伸手摸其大髀,被警方以涉嫌觸犯性騷擾罪逮捕;法院日前亦公佈一宗發生在巴士的性騷擾案件判決,一男子頻繁“伸懶腰”觸碰女乘客,被裁定觸犯性騷擾罪,監禁三個月,緩刑一年。無獨有偶,兩宗風化案都發生於巴士之內。 根據澳門《刑法典》規定,任何人使他人被迫忍受性方面的身體接觸,又或迫使他人與行為人或第三人進行性方面的身體接觸而騷擾他人,不論是以身體某部分或物件作接觸,均會觸犯“性騷擾罪”,可科處最高一年徒刑。日前,香港亦發生轟動社會的巴士風化案,一名有非禮案底的男子在後座伸手觸摸前座女學生胸部,可見在巴士發生的性犯罪並非罕見。 巴士作為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每天面對龐大乘客量,仿效其他國家實施女性專用車廂亦難以操作,故更重要的是加強公民意識,遇事不害怕,勇於舉報。當局亦可與巴士公司協商增設監控鏡頭,提高阻嚇打擊犯罪者僥倖心態,維護社會秩序。 悅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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