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墮“公檢法”失八十一萬 |
|
| 一人獲反詐中心成功阻截冇損失 男子墮“公檢法”失八十一萬 【本報消息】司警早前接獲兩宗疑墮入“公檢法”電話騙局的案件。 一名中年本地男子在司警局反詐協調中心及時介入下成功獲阻截,未有金錢損失;另一名非本地男青年誤信騙徒,先後三次面交現金及被轉走電子錢包內的虛擬貨幣,總損失折合約八十一萬八千四百一十六澳門元。兩案交由調查科跟進。 司警接報通知事主 司警局反詐協調中心上月三十一日下午三時接獲情報,指一名中年本地男子疑墮入“公檢法”電話騙局,立即派員跟進,多次致電事主,並赴其住所均未能聯絡上對方。隨後,司警在事主家人協助下,知悉其正在工作,立即派員到其工作地點並接觸到對方。 經了解,當日中午約十二時二十七分,事主接獲自稱“上海市公安局”人員來電,對方能說出其身份資料,並指控事主在內地登記的電話號碼發送大量詐騙短訊,要求保持通話並配合調查。經初步核查,事主銀行賬戶暫無異常操作或損失。 三交現款港購虛幣 另一案件的事主為非本地男青年,其在本澳工作。今年四月二十六日,事主在本澳接獲自稱“北安出入境事務廳警員”來電,對方能說出其姓名及內地身份證編號,並指控其名下電話參與詐騙,“警員”指會轉線至“昆明公安局”讓事主報案。轉線後,兩名操普通話自稱“公安”人員與事主對話,並要求下載Telegram通話及定時匯報行蹤。不久,另有一名自稱“檢察官”人員指示事主須辦理“取保候審”,要求支付六十萬元人民幣“擔保金”,並指會有一名剛身處澳門的“銀聯公司李科長”協助收取“擔保金”。事主不虞有詐,同年五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六日同在氹仔某賭場附近街道,以及二十七日在皇朝區某商業中心門前親自將合共六十八萬九千港元現金交予“李科長”。往後,事主一直按指示在Telegram匯報行蹤。 隨後,“公安”再以調查涉及事主清洗黑錢的案件,要求其到香港購買虛擬貨幣(U幣)。事主也照辦,首先轉帳九萬元人民幣到自己一個銀行戶口,再赴香港將上述金額款項轉換成U幣,並存入個人電子錢包,再將錢包密碼知會“公安”。本月一日,“公安”向事主指有警察阻礙辦案,着其自行到珠海市公安局報案,此時事主才知悉自己疑受騙,當日查核個人電子錢包,發現錢包內七千個U幣已被轉走。經點算,總損失約七十九萬四千〇一十五港元,折合約八十一萬八千四百一十六澳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