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法為契機推文化社團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日期:08-27
以修法為契機推文化社團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澳門文化界聯合總會理事長 李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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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修法為契機推文化社團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澳門素有“社團社會”之稱。長期以來,社團一直是澳門社會運作的重要基礎,是非常寶貴的歷史傳統。這其中就包括數量眾多的文化社團,據不完全統計有大約三千個,是配合特區政府推動“文化澳門”建設、落實“一基地”目標的重要社會力量。 澳門結社環境寬容開放,特別是回歸祖國之後,大批文化社團蓬勃興起,在傳承中華優秀文化、發展本土文藝、開展海內外文化交流、豐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與此同時,社團法律制度條文較為寬泛、規則邊界相對模糊,也給文化社團實際運作帶來現實挑戰。 例如:澳門文化界聯合總會成立三年來,與不少中小型文化社團聯繫中,很多社團反映運作缺乏清晰指引,在內部治理、登記備案、對外交流合作等環節沒有具體和統一的規範,很多都是靠社團人員各自理解去操作。文總計劃籌建澳門文化社團服務中心,希望為廣大文化社團搭建資訊共享、資源對接、業務互助的公共服務平台,過程中深切體會到,由於缺乏完整統一的基礎資訊庫,大量社團的會址、聯絡渠道、管理架構成員等基礎資訊分散不全,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搜集。可以說,這些基礎數據缺失,已經成為開展服務工作的現實阻礙。與此同時,個別社團還存在空心化、形式化、業務同質化等現象,有的甚至多年沒有真實運作。 本次澳門《社團法律制度》修法諮詢,立足基本法充分保障結社自由,聚焦補齊制度短板,堅持規範與保障並重,並提出實現社團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對文化社團而言,不是約束限制,而是邁向規範化、專業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契機。 透過法律制度修訂,釐清社團登記設立、內部治理、業務開展、對外交往直至變更終止全流程法律邊界,引導文化社團健全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運行機制,完善會員權益保障機制,把更多精力回歸弘揚文化、服務居民的核心本職。同時,透過歸口身份證明局管理,相信未來可簡化程序,依靠科技手段,推出更便利的“一站式”社團服務,提高社團運作效率和透明度。疏解重複建設、同質競爭的問題,優化澳門文化社團整體生態,讓各個社團找準自身定位,各展所長。 面對數量龐大的中小型文化社團,建議修法後主管部門能同步加強面向文化界的普法與指引服務。澳門文化界聯合總會將全力支持和配合修法,並在完善社團基礎資訊登記、服務文化社團運作等方面提供幫助,更好實現社團之間資源互通、經驗互鑒,助力澳門“一加四”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服務演藝之都建設。 相信本次《社團法律制度》修訂,能夠通過法律制度的完善,揚長避短,守護澳門珍貴的社團傳統。在充分保障結社自由前提下,引導文化社團行穩致遠,持續釋放澳門多元文化優勢,助力講好澳門故事、講好中國故事,為澳門長遠繁榮穩定貢獻文化力量。 澳門文化界聯合總會理事長李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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