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科局增納消保支援科硏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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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潤華(左)、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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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改為廳級科技基金撤架構編制 經科局增納消保支援科硏落地 【本報消息】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九月一日重組,將消費者委員會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併入,進一步落實優化部門職能和架構,重新配置為一名局長、兩名副局長及七廳十一處。 共削減五正副局長 行政會新聞發佈會昨日下午四時於政府總部舉行。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經科局長邱潤華出席介紹,特區政府經全面檢視,制訂《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明確重組後的經科局增加保護消費者權益及強化在推動科研項目科技產業落地方面的職責。藉重組契機,一併開展內部架構的檢視與簡化工作,原經科局、原消委會及原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共有三名局級領導、五名副局級領導及十一廳十六處,重新配置為一名局長、兩名副局長及七廳十一處,共計減少兩名局級領導、三名副局級領導及四廳五處。 重組後七廳十一處 重組後經科局的組織架構包括:一是對外經貿廳,下設對外貿易處和經濟合作處;二是工商業發展廳,下設中小企業服務處和促進營商處;三是科研合作及規劃廳,下設科研資助管理處;四是科技產業廳,下設科技轉化支援處和科技產業促進處;五是知識產權廳,下設工業產權處;六是經濟活動監察廳,下設准照及稽查處;七是消費者委員會,等同於廳級的附屬單位;八是行政及財政處;九是資訊處。 編制減少五十二人 基於架構合併、重組及職能優化,以及科學配置及管理人力資源,經科局相應調整人員編制,總編制職位由現時三百一十一個減至二百五十九個,由於現有編制職位尚未填滿,調減編制職位數目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的狀況。 科技基金牌面保留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保留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持續積極推動科技領域的資助和奬勵工作。按照現行一般基金的架構模式運作,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將維持自治基金的屬性,僅設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宗旨及管理基金的工作,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並由現行每月收取相應公職薪俸點的報酬,修改為每月收取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一百點的五成報酬。同時,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不設架構及附屬單位,亦不設人員編制職位,改由經科局內運作及提供行政和技術支援,進一步精簡架構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法規自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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