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服界法人下月底前交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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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服界法人下月底前交報告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局訊:根據現行《選民登記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已獲確認屬於社會服務界別的法人,應最遲於每年九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本年度即二○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三),將相關年度總結報告送交青洲大馬路五十六號青洲災民中心七樓社會工作委員會秘書處。 按照該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不按規定在限期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選民,將可能導致法人選民登記效力被中止或被註銷,詳情可參閱《選民登記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 有關年度總結報告的格式要求,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https://www.ias.gov.mo。如有查詢,致電二八三五·五二八○與委員會秘書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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