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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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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改變用途須論證

日期: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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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澳聞       上一篇    下一篇


海域使用改變用途須論證



海事及水務局設立了《海域使用法》網上專頁

《海域使用法》十二月生效

海域使用改變用途須論證

【本報消息】海事及水務局訊:《海域使用法》昨日公佈,自今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現用海項目依法過渡

《海域使用法》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使用的批准法律制度,明確批准用海的方式、申請程序、權限實體及處罰機制等,確保海域的合理、有效和可持續利用,並符合國家和澳門的長遠利益。

《海域使用法》訂明,在使用海域、修改海域用途或利用計劃前須進行海域使用論證,以論證項目用海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與所適用法律及規劃文件的合規性。申請人須按要求向海事及水務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資料。

海事局專頁介紹法例

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s://www.marine.gov.mo)設立《海域使用法》專頁,以加深公眾及業界對法律制度與政策實施的認識,依法合規使用澳門海域,並確保現有用海項目平穩過渡。有關私人實體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方式及更多最新資訊,可瀏覽《海域使用法》網上專頁。

此外,為配合法律的正式生效,海事及水務局將陸續推出“海域管理綜合資訊平台”及海域使用資訊專頁,提供詳細申請指引及參考文件,並持續發佈海域使用權憑證資訊,進一步提升海域管理的透明度與便民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