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公共行政改革促良政善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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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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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司:公共行政改革促良政善治 【本報消息】中國新聞網消息:“公共行政改革是澳門‘三五’規劃的一條主軸,是關乎實現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推進良政善治的首要舉措。”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日前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前日,澳門特區政府正式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三個五年規劃(二○二六至二○三○年)》,清晰勾勒未來五年澳門經濟社會發展藍圖。規劃第三篇第八章對“公共行政改革”作專章論述,黃少澤對此表示,行政法務範疇作為推進澳門法治建設、完善特區治理體系的核心職能部門,必須以創新思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持續提升政府綜合治理效能。 他坦言,本屆特區政府在強化統籌協作、梳理重整政府組織架構、完善公務人員管理制度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成果,但公共行政改革仍面臨不少要攻堅的難題。“部門職能交叉、職能缺位、跨部門聯動不暢等,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慣性壁壘。” 針對這些難題,“三五”規劃重點從“統籌協調力”、“組織架構”、“人員管理”、“電子政務”、“社會良性互動”、“基層治理”等方面確定改革發展方向及相關工作安排。 善用機制貫通治理 黃少澤表示,這讓未來五年行政法務範疇的抓手很具體,包括善用領導統籌機制,形成上下貫通、左右協同的治理格局;重構政府組織法律體系,按照政府施政及社會發展需要,重整並精簡組織架構;以精細管理為核心,建設愛國愛澳實幹擔當團隊等。 “我們也會持續加強與社團的溝通,就不同施政方向和政策聽取意見,並通過各類政策措施加強合作,成為行政主導體制的基層支撐,齊心協力共建美好澳門。”他說。 值得注意的是,“三五”規劃專門提出“打造現代化法治澳門”,作為“切實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的另一章。黃少澤指出,法治是澳門社會治理的根基與保障,必須推進澳門法律體系現代化,完善司法制度機制,提升司法效率,並深化區際及國際法律合作。 加大立法統籌協調 黃少澤表示,按照規劃要求,行政法務範疇將加大立法統籌和協調力度,緊扣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加強社會治理、優化民生及營商環境等重點,科學制定訂年度及中期立法規劃並嚴格執行。“今年將優先檢討修訂《行政程序法典》,並逐步開展《民事訴訟法典》、《行政訴訟法典》、《刑法典》及《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工作,以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在落實過程中,特區政府將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考量行政權的介入程度,合理釐定行政機關的裁量權範圍,既給予政府足够的靈活性以應對社會快速變化,又防止權力濫用,落實依法行政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市民權益。”黃少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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