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挪用11客購車款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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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員挪用11客購車款自首 交車尾款四十五萬賭博全輸清 【本報消息】本地電單車店銷售員涉嫌監守自盜,私下聯絡十一名客人交收購車尾款後,中飽私囊,侵吞公司四十五萬澳門元現金,輸清後面對客人追問一直拖延,直至本月十日向治安警自首。司警當晚十時接獲轉介後跟進,電單車店承諾承擔損失,如常訂貨向客人交車,並追究涉案銷售員刑事責任。 涉案男子姓黃,卅四歲,澳門居民,自去年十二月中旬開始於黑沙環區某電單車店任職銷售員。 司警接獲治安警轉介處理案件,經了解,案中黃某有賭博習慣,並欠下友人二十萬澳門元債務,自五月開始藉工作之便,趁主管不在店舖時,私下聯絡十一名已付買車訂金的客人,以現金方式交收二萬五千至四萬五千澳門元尾款,如常開出公司單據,但一直未協助訂車,合共私吞四十五萬澳門元,除部分用作還債外,其餘款項全數輸清。 客人繳清尾款後,遲遲未有消息,向黃某查詢時一直被不同藉口拖延,直至本月面對多名顧客接連“催車”,黃某無力應付,向治安警自首,最終轉介司警跟進。警方以“相當巨額的信任濫用罪”對疑人落案,移交檢察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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