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不公開評分細節
【本報消息】有供應商擔心新法要求細節太過透明,供應商“底牌”和經營招數容易被抄襲。財政局公物管理廳長馮小萍表示,政府目的是達至良性競爭,並非把部門評分內容細節完全公開,而是公佈供應商報價及評標結果。當集中採購上遇到品質爭議時,財政局設有投訴反映機制,會聯同主責部門持續監督採購品質。
法律有規定,若出現“圍標”等嚴重限制競爭行為,會列入黑名單機制,當局會按違規情節輕重、損害程度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的採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