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區五經屋呎價最低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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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經屋申請適用新經屋法,永遠姓“經”,日後僅可售回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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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公報公佈新城A區五個經屋項 目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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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城A區入住人口增多,居民期望完善交通及生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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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申請供逾五千二單位 A區五經屋呎價最低2,900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正式公佈新城A區A1至A4及A12地段共五個經屋項目單位的售價,每平方呎實用面積由二千九百○五點○五元至三千一百四十二點七元不等。該批經屋屬二○二一年申請,按“新經屋法”,適用經屋永遠姓“經”規定,購買者日後僅可出售予房屋局。 多因素定單位售價 特區政府訂定二○二一年經屋申請單位售價,是根據經第二○○/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十/二○一一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俗稱“新經屋法”)進行。根據法律第三十二條規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每個單位的具體售價是根據樓宇的座落地點、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以及單位面積及類型而上下調整。 兼具地理景觀優勢 二○二一年經屋申請,供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並已命名A1(東榮大廈)、A2(東強大廈)、A3(東民大廈)、A4(東達大廈)及A12(東業大廈)。A區位處澳門半島之東,五個地段的經屋項目臨海而建,兼具地理位置與景觀優勢。 用途出售依法受限 是次出售的經屋單位適用“新經屋法”,即經屋永遠姓“經”,購買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此外,“新經屋法”規定經屋單位只作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與申請時包括的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居住。如沒有合理解釋,上述人士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可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的罰款。如不糾正,可被解除預約合同。 兩房逾四千四單位 據資料,二○二一年澳門經屋申請總共提供五千二百五十四個單位,當中包括二百四十二個一房廳(T1)、四千四百七十八個兩房廳(T2)及五百三十四個三房廳(T3)單位。該期經屋共有九千七百九十六份申請獲接納,個人申請有三千三百一十九份,家團申請六千四百七十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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